

根据《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工作方案》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张杨浩等四名同志体检合格,现将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具体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考察对象
本次招聘工作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考察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4月7日,外省人员考察工作可适当延长。
四、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将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2024年12月26日未能提交包括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黔人社通〔2023〕125)中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我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进入考察的考生考察期间不要远行,要保持通信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我单位。
3、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在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邮寄个人档案到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的,将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4、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公告》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学历、学位的,考察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请考察对象密切注意。因考察对象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察对象自负。
咨询电话:0854-8758965(工作时间)
一审:周远力
二审:何捷
三审:陈佳湘